2018年3月4日 董事心聲
「基督徒父母當如何教育子女(上)」--莫裕德弟兄
剛為人父,特別留意教育子女的文章,在《生命季刊》看到一篇好文章,很清楚地講出什麼是合乎《聖經》的育兒方式。現作文抄公與大家分享。
一、鼓勵式教育
你有沒有見過一些小孩,都上小學了,但你跟他說什麼,他都不吭聲。但有一些小孩,還沒上幼兒園,卻很會跟人說話。
親戚中,有個小孩特別令人喜歡。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,她很會聊天。才三四歲的時候,已經能將感受用語言表達。為此我問她媽媽是怎麼教她的,她媽媽想了想說平常就是多肯定她,給她充足的愛,也沒做什麼特別的。其實這就是在年輕父母中非常流行的“鼓勵式教育”。那麼,基督徒的“鼓勵式教育”有什麼不同嗎?
二、肯定
肯定不是護短的意思,是帶著鼓勵的態度,讓孩子知道哪裡做得對,而不是帶著挑剔,告訴孩子哪裡做得錯。要看見孩子做得對、做得好的地方,然後肯定他,使這些“優點”,在不斷肯定的過程中穩固,使那些非原則性的錯誤不再占主導地位,自然消退。
三、充足的愛
接下來,是充足的愛的。很多人對自己童年的評價,一是缺愛,或是被溺愛。這個社會也呈現出“愛無能”的特徵。恰到好處的愛是我們無法用理論說清楚的,但《聖經》給了我們一個清楚的標準——那就是十字架。
把“十字架”等同於“愛”來說,在落實的時候感覺到抽象,或當我們現在說“充足的愛”時,會把焦點放在“充足”上。可是,愛的對,才敢給的多啊!仔細看《聖經》我們會發現,整本《聖經》都是為了鋪墊和回應那個神愛人的高潮部分,也就是耶穌基督的十字架事件。因此,十字架,是對愛最完美的定義。十字架的愛,關鍵在於——“公義”與“捨己”。
四、公義
上帝愛我們,並不是直接吹口氣就把罪赦免了,更不是對罪人隻眼開隻眼閉。上帝對我們的愛,是建立在公義基礎上的捨己。區別於“溺愛”。溺愛的最大特徵就是缺乏原則。而上帝的愛,有絶對的原則。當我們說要給孩子充足的愛,首先不是量的問題,而是對不對的問題。公義意味着原則。原則,意味着在被違背的時候,需要有相應的管教。
『愚蒙迷住孩童的心,用管教的杖可以遠遠趕除。』(箴22:15)『凡管教的事,當時不覺得快樂,反覺得愁苦。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,結出平安的果子,就是義。』(來12:11)
上帝要求我們管教自己的孩子,這樣管教應當有清晰的標準。讓孩子知道,他若做了什麼不合理的事,會有相應的管教。管教的標準是《聖經》,管教的量要根據孩子的年齡並承受能力來制定。
(待續……..)
一、鼓勵式教育
你有沒有見過一些小孩,都上小學了,但你跟他說什麼,他都不吭聲。但有一些小孩,還沒上幼兒園,卻很會跟人說話。
親戚中,有個小孩特別令人喜歡。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,她很會聊天。才三四歲的時候,已經能將感受用語言表達。為此我問她媽媽是怎麼教她的,她媽媽想了想說平常就是多肯定她,給她充足的愛,也沒做什麼特別的。其實這就是在年輕父母中非常流行的“鼓勵式教育”。那麼,基督徒的“鼓勵式教育”有什麼不同嗎?
二、肯定
肯定不是護短的意思,是帶著鼓勵的態度,讓孩子知道哪裡做得對,而不是帶著挑剔,告訴孩子哪裡做得錯。要看見孩子做得對、做得好的地方,然後肯定他,使這些“優點”,在不斷肯定的過程中穩固,使那些非原則性的錯誤不再占主導地位,自然消退。
三、充足的愛
接下來,是充足的愛的。很多人對自己童年的評價,一是缺愛,或是被溺愛。這個社會也呈現出“愛無能”的特徵。恰到好處的愛是我們無法用理論說清楚的,但《聖經》給了我們一個清楚的標準——那就是十字架。
把“十字架”等同於“愛”來說,在落實的時候感覺到抽象,或當我們現在說“充足的愛”時,會把焦點放在“充足”上。可是,愛的對,才敢給的多啊!仔細看《聖經》我們會發現,整本《聖經》都是為了鋪墊和回應那個神愛人的高潮部分,也就是耶穌基督的十字架事件。因此,十字架,是對愛最完美的定義。十字架的愛,關鍵在於——“公義”與“捨己”。
四、公義
上帝愛我們,並不是直接吹口氣就把罪赦免了,更不是對罪人隻眼開隻眼閉。上帝對我們的愛,是建立在公義基礎上的捨己。區別於“溺愛”。溺愛的最大特徵就是缺乏原則。而上帝的愛,有絶對的原則。當我們說要給孩子充足的愛,首先不是量的問題,而是對不對的問題。公義意味着原則。原則,意味着在被違背的時候,需要有相應的管教。
『愚蒙迷住孩童的心,用管教的杖可以遠遠趕除。』(箴22:15)『凡管教的事,當時不覺得快樂,反覺得愁苦。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,結出平安的果子,就是義。』(來12:11)
上帝要求我們管教自己的孩子,這樣管教應當有清晰的標準。讓孩子知道,他若做了什麼不合理的事,會有相應的管教。管教的標準是《聖經》,管教的量要根據孩子的年齡並承受能力來制定。
(待續……..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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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版權屬莫裕德弟兄所有,承蒙允准刊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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