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3月5日講台上下
『要付的代價!』--林啟健牧師
有一次我聽見林師母與小兒子談話:「思朗,你的工作會很忙嗎?會很受氣嗎?」他回答:「有很多工作要做,要聯絡很多部門,要出席很多會議﹑要安排很多工作,要跟進很多細節…。」師母:「那會不會遇見很多人際的問題呢?會不會很受氣呢?」回答:「哪裡有工作不受氣呢?哪裡有工作沒有壓力呢?這都包括在薪水之內!」
一語驚醒夢中人。對呀,所謂的「繁忙﹑壓力﹑怒氣…」這都包括在薪水之內。每一個人都想找一份很輕鬆的工作,工資高﹑工
作量少﹑人事關係簡單﹑假期很多﹑有豐厚的花紅…,只是這樣的工作哪裡去找呢?除非自己是老板(只是有很多時候,老板往往是
要比員工付出更多!)為此不如更現實的說一句:「食得咸魚抵得渴」,既接受了聘請,就無論如何都沉著完成使命,這是本世紀很需要的召命!
寫到這裡,腦子裡呈現萬子良的一部電影,片名字我忘記了,但裡面的一句對白,記得很清楚:「鬼叫你窮啊,頂硬上啦!」他飾演送貨工人,肩膀上擔著整百斤的白米,一邊走著,喊著:「鬼叫你窮啊,頂硬上啦!」「鬼叫你窮啊,頂硬上啦!」我感覺生活就是非常現實,只有面對困難,不能怨天尤人!
再回到本地新聞。最熱門的話題當然是「七警案」和曾蔭權特首的被定罪,都廣泛的引起社會的關注。
先提到「七警案」,除了「藍絲帶」的朋友為他們難過,警察部門的同事也召開「聲討大會」,連同家屬接近四萬人參加。但是很可惜,矛頭千遍一律都是針對示威者,認為是他們的「辱警」所惹來的禍,其結局並不應該由執法者來承擔。相反,前線警員是受了極大的壓力,再加上不眠不休的執勤,才導致失去了耐性,因此他們都是「情有可原」。
說老實話,我是十分同情七警的處境,我也不認為他們是壞人,是應當被判監禁。只是當我更深的自問:「如果當時換著是我,被人淋了液體,(甚至可能是尿),我會把這個人綁住來打嗎?」(我可以很肯定的回答,我一定不會,因為維持秩序才是我的本份。)再舉例,有人放火燒了工廠,有消防員因此工傷,甚至死了,而我抓到了放火的人,我會連鎚同把他打死嗎?答案也是很肯定,是不可能,而是把他鎖起來,交由法庭處理。
同樣的道,我又再問:「如果當時這些執法的人,若是我的家人,或是啟光堂的弟兄和姊妹,我會主張他們把曾健超捉住,打他一頓嗎?」(答案也是一樣,絕對不主張!)相反我會勸他們,要加倍的忍耐,要避免衝動!為這緣故,我堅持無論如何,都必須固守本位,不要衝動!還記得耶穌在客西馬尼亞園怎樣勸勉彼得嗎?祂說:「收刀入鞘罷!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。」(太26:52)
既然如此,有人會問:「那麼,是不是也要監禁「佔中三子」呢?站出來示威的人,搞亂社會秩序的人,是不是都應當被監禁呢?…。」我的答案是:「如果你相信法律是正義的﹑是可信賴的,那就應當交予法庭判斷。如果被裁定犯法,包括被監禁…,這都
是他們所應當付出的代價!」再看耶穌的例子,祂為忠於上帝,自稱是上帝的兒子,是神!這是違反了猶太人的宗教法律,結果祂被釘十字架,而祂並沒有逃避這個代價,同樣的道理,倘若有一天「佔中三子」被帶上法庭而被判刑,這也是他們所應當承受的代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