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12月11日講台上下
『基督…基督教…基督徒…』--林啟健牧師
對甘地先生的了解很少,但是有一天在一篇文章中,看見他的一句話,吸引了我追查他的故事。甘地先生曾說:「我要基督,但是我不要基督教!」
這話是甚麼意思呢?為什麼他憎恨基督教,卻又愛基督呢?我想起耶穌的一句話:「神愛罪人」,但是神「憎恨罪惡」!
甘地,全名「莫罕達斯.卡拉姆昌德.甘地」,1869年10月2 日在印度出生,1948年1月30日遭槍殺死亡,享年79歲。他生前是印度民族主義運動和國大黨的領袖,他帶領印度邁向獨立,脫離英國殖民地統治。而他的非暴力哲學思想,影響了全世界的民族主義者,和那些爭取和平變革的國際運動。他啟發了現在有的所謂「非暴力不合作運動」,這亦正正是甘地先生備受全世界尊重的原因。
十九歲,甘地被逐出家門,遠涉重洋,赴倫敦求學。但是異地的文明,卻使甘地感到自卑,曾經拜倒於她的腳下。經過了一段迷惘與摸索的日子,他放棄了對西方文明的崇拜,重回原有的宗教(印度教)的信仰。他接受了英國法制思想的教育,取得了倫敦大學學院的律師資格之後,就回歸印度,在孟買從事律師業務。
1920年,他當選印度自治同盟的主席,開始了從政之路,爭取印度脫離英國的殖民地統治。1922年被判入獄(6年期,2年後被釋放);1930年第二次入獄;1933年第三次被捕(絕食21天);1942年(第四次入獄,2年後獲釋);1947年8月15日,印度正式脫離英國,宣佈獨立!1948年1月30日,甘地參加完祈禱會(印度教),在回家途中遭到一名印度教狂熱份子納蘇朗.戈茲(Nathuram Godse)槍殺身亡。中彈的瞬間,甘地還以手勢表示寬容兇手,並說著:「啊...神啊...」為他祝福。在後來的審判中,納蘇朗·戈茲自稱:「在我開槍前,我真心祝福他(甘地)並當面恭敬地向他鞠躬。」
講了這麼多有關甘地的故事,為什麼呢?其實是要說明基督教在過去歷史中,實在曾經犯了許多過失。以英國為例,她是一個基督教的國家,但是佔領了許多國家,並且在統治「殖民地」的期間,其人民的福祉也遭受了不公平的對待:富英人,而苦當地人!有許多國家爭取獨立的過程,不但非常漫長,而且滿途血跡斑斑(當然也有一些地方例外)。為這緣故,甘地先生說:「我要基督,但是我不要基督教!」這句話的意思是很值得我們深思的,我們「口中的基督」與我們「生活中的基督」是一致的嗎?
身為牧師,常常處身在基督徒與非基督徒之間。有不少時候,當我向一些朋友(基督徒的家人/朋友)傳福音,他們的回應是:「我寧可不做基督徒,他們有時間返教會,卻整個月也不回家陪父母吃一頓飯;又說,他們有錢給教會,但是父母的零用錢,要問他拿取一百元也要低聲下氣...。相反我沒有返教會的孩子,他們卻自動自覺的照顧父母,這難道是基督的教導嗎?」當面對這樣的提問,我的心裡就受到責備與提醒,「我配稱為基督徒嗎?」我的家人,和我所愛的人,他們也經歷上帝的愛嗎?
為此,在今年的聖誕節,讓我們再次被提醒,基督降世是為了拯救罪人,而我們都是天國的使者,讓我們把基督的愛與人分享!
這話是甚麼意思呢?為什麼他憎恨基督教,卻又愛基督呢?我想起耶穌的一句話:「神愛罪人」,但是神「憎恨罪惡」!
甘地,全名「莫罕達斯.卡拉姆昌德.甘地」,1869年10月2 日在印度出生,1948年1月30日遭槍殺死亡,享年79歲。他生前是印度民族主義運動和國大黨的領袖,他帶領印度邁向獨立,脫離英國殖民地統治。而他的非暴力哲學思想,影響了全世界的民族主義者,和那些爭取和平變革的國際運動。他啟發了現在有的所謂「非暴力不合作運動」,這亦正正是甘地先生備受全世界尊重的原因。
十九歲,甘地被逐出家門,遠涉重洋,赴倫敦求學。但是異地的文明,卻使甘地感到自卑,曾經拜倒於她的腳下。經過了一段迷惘與摸索的日子,他放棄了對西方文明的崇拜,重回原有的宗教(印度教)的信仰。他接受了英國法制思想的教育,取得了倫敦大學學院的律師資格之後,就回歸印度,在孟買從事律師業務。
1920年,他當選印度自治同盟的主席,開始了從政之路,爭取印度脫離英國的殖民地統治。1922年被判入獄(6年期,2年後被釋放);1930年第二次入獄;1933年第三次被捕(絕食21天);1942年(第四次入獄,2年後獲釋);1947年8月15日,印度正式脫離英國,宣佈獨立!1948年1月30日,甘地參加完祈禱會(印度教),在回家途中遭到一名印度教狂熱份子納蘇朗.戈茲(Nathuram Godse)槍殺身亡。中彈的瞬間,甘地還以手勢表示寬容兇手,並說著:「啊...神啊...」為他祝福。在後來的審判中,納蘇朗·戈茲自稱:「在我開槍前,我真心祝福他(甘地)並當面恭敬地向他鞠躬。」
講了這麼多有關甘地的故事,為什麼呢?其實是要說明基督教在過去歷史中,實在曾經犯了許多過失。以英國為例,她是一個基督教的國家,但是佔領了許多國家,並且在統治「殖民地」的期間,其人民的福祉也遭受了不公平的對待:富英人,而苦當地人!有許多國家爭取獨立的過程,不但非常漫長,而且滿途血跡斑斑(當然也有一些地方例外)。為這緣故,甘地先生說:「我要基督,但是我不要基督教!」這句話的意思是很值得我們深思的,我們「口中的基督」與我們「生活中的基督」是一致的嗎?
身為牧師,常常處身在基督徒與非基督徒之間。有不少時候,當我向一些朋友(基督徒的家人/朋友)傳福音,他們的回應是:「我寧可不做基督徒,他們有時間返教會,卻整個月也不回家陪父母吃一頓飯;又說,他們有錢給教會,但是父母的零用錢,要問他拿取一百元也要低聲下氣...。相反我沒有返教會的孩子,他們卻自動自覺的照顧父母,這難道是基督的教導嗎?」當面對這樣的提問,我的心裡就受到責備與提醒,「我配稱為基督徒嗎?」我的家人,和我所愛的人,他們也經歷上帝的愛嗎?
為此,在今年的聖誕節,讓我們再次被提醒,基督降世是為了拯救罪人,而我們都是天國的使者,讓我們把基督的愛與人分享!